湖北能源: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资料图)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交
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就公司向董事会提交的相
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涂山峰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涂山峰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
定等要求的董事任职资格。上述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表决方式均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我们
同意本次提名,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我们一致同意提名涂山峰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公司总经理,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工作经历、
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水平与能力,不是被执行失信人,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其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行政处罚、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发现其被证券交易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本次聘任的提名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涂山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李锡元 杨汉明 李银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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